首页首页>机构设置>内设机构 > 组织人事处

组织人事处部门职责

时间: 2020-10-30 来源: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

1.负责学院中层干部的管理、培训、考察、使用、调配和任免工作; 

2.负责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、教育、管理等工作; 

3.负责学院机构编制、人事、劳资等工作; 

4.负责教职工的考勤、考核、绩效工资、职称评聘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; 

5.负责学院编制外人员的聘用管理、合同签定、保险缴纳、工资调整和审核等工作; 

6.负责办理教职工调进、调出、辞退、离退休等手续办理工作; 

7.负责学院离退休党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; 

8.负责学院党员干部和职工培训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; 

9.统筹做好学院驻村帮扶、教育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,并负责方案制定、人员选派督导管理工作; 

10.负责人才项目组织、制定、申报、监督落实工作; 

11.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; 

12.负责学院教师岗前培训、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; 

13.完成学院党委、行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; 

14.做好社区共建工作。【新增】 


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: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园区    邮编:751100    党政办公室电话:0953-2122984     招生就业处电话:0953-2122789    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029

宁ICP备19000668号-1    Copyright ©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   
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951-50298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