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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

时间: 2021-07-22 来源: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

  因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,现决定招聘一批编外工作人员。现就2021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招聘原则

  (一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;

  (二)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原则;

  (三)坚持专业匹配、人岗相适原则。

  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:

  1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,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
  2、年龄:根据相关岗位年龄要求,35周岁以下,从2021年7月1日往前推算;

  3、五官端正,身心健康;

  4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5、除上述条件外,报考者还应当符合《2021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一览表》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年龄、学历、学位等相关资格条件。

(二)下列人员、情形不得报考

  1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
  2、被开除公职的;

  3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
  4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(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);

  5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三、招聘程序及办法

(一)报名

  1、报名时间:2021年7月22日-8月2日。

  2、报名方式:网上报名:(2021年7月22日-8月2日)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。应聘者将身份证、毕业证书(学信网二维码)、学位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、技能等级证书、获奖证书、课程成绩单等原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nmzyrsc@163.com,邮件标题注明姓名+岗位。

  3、线上资格审核(8月2日-8月5日)。对考生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将于8月6日左右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本人考核(考试)时间和地点。

(二)考核方式

1、笔试

  (1)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,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。

  (2)笔试科目类别:社会科学专技类、自然科学专技类、综合管理类、中小学教师类、医疗卫生类,分值100分。

  (3)笔试时间地点:待定

  (4)成绩查询: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中查询。

  (5)进入面试条件: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。达不到3:1比例的岗位,可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实际人数进入面试。辅导员岗位如果达不到1:3开考比例,将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招聘的专业条件。

2、面试

  (1)面试时间地点:待定

  (2)考核方式:采取试讲+技能测试(技能测试相关专业另行通知)。

  (3)试讲

  试讲时间:待通知;

  试讲时限:每人准备时间30分钟,试讲15分钟;

  试讲分值:70分;

  试讲方式:统一命题,考察应聘者教容教态、语言表达、教学组织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质量、板书或示范动作等基本能力,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估。试讲时,成绩出现并列时,须对并列者进行加试,试讲成绩以加试后成绩为准。

  (4)技能测试

  测试时间:待通知;

  测试时限:5-10分钟;

  分值:30分;

  应聘者的仪表举止、逻辑思维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;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、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。

  (5)面试成绩:试讲成绩(70%)+技能测试(30%)

  (三)考试总成绩

  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
  (四)资格复审

  录用前将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审,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,取消录取资格。

  (五)体检

  体检将统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,同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。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。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,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。

  (六)录用

  对考核成绩优秀且身体健康通过心理素质测试的应聘人员,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公示无疑后录取。学院组织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,分配到各部门。试用期满经考察、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,学院为其缴纳“五险”(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险)。

 四、关于岗位递补

  1.在资格审核阶段,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,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  2.在体检、考察、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,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、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,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。

  3、在招聘过程中,如有编外聘用人员辞职的,按照人员空缺岗位数,从考生中按成绩依次补录相应人数。

五、待遇

  基本工资+岗位绩效工资有专业技术职称者,按照学院绩效工资计发办法发放相关绩效工资。在学院工作满两年,符合专职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,可按照相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条件申报职称;符合辅导员晋级相关条件的,可申报相关系列职称及晋级。

 六、组织领导

 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,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组织面试相关工作。

七、咨询电话

  咨询电话:0953-2668535联系人:张老师(18195006891)            石老师(18209537554)

  附:

 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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